2015年以來航空運輸行李、貨物中由鋰電池引發的起火、冒煙事件多發,鋰電池航空運輸直接關係到航空安全。隨著春運和運輸生産旺季的到來,三亞監管局對旅客行李中鋰電池的運輸規定、資訊告知和宣傳、人員培訓、問詢和安全檢查和銷售代理人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做好宣傳告知。各單位要加強售票環節資訊提示,通過在候機樓內設立實物展示櫃、播放宣傳片、擺放和張貼宣傳資料等方式,提示旅客攜帶鋰電池、充電寶乘機的安全風險,告知旅客攜帶鋰電池、充電寶乘機的規定,引導旅客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二是加強人員培訓。各單位要進一步做好客運、安檢、乘務及飛行等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的危險品培訓工作,在開展危險品培訓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加強鋰電池、充電寶乘機安全專項培訓,確保各崗位人員熟悉、掌握旅客行李中攜帶鋰電池、充電寶乘機的相關規定。三是嚴格執行最新規定。各航空公司、機場地面服務代理人要嚴格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最新規定開展鋰電池貨物航空運輸工作,進一步加強貨物的收運檢查,杜絕不符合要求的鋰電池貨物裝上航班,確保春運生産旺季期間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