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意見徵集
關於對《高海拔機場和區域運作管理規定》諮詢通告徵求意見的通知
來源:中國民航局 2025-10-15 14:57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學、飛行學院:

  高海拔機場和區域地形和天氣複雜,航空器性能較非高海拔地區下降明顯,且空氣稀薄容易造成人員缺氧,對運輸航空和通用航空運作安全帶來巨大挑戰,甚至造成航空安全事故。為規範高海拔機場和區域運作,有效管控高海拔運作安全風險,在總結我國高海拔機場和區域運作經驗基礎上,充分借鑒國際民航組織相關規定,飛標司修訂了《高海拔機場和區域運作管理規定》諮詢通告。

  本次修訂細化了CCAR-121部高海拔機場運作要求,按照飛機、人員、運作控制、維修管理等要素分類進行優化,增加CCAR-135部和CCAR-136部運作的高海拔機場、航路/區域運作要求,包括飛機和直升機構型、運作和持續適航要求,飛行機組、客艙機組、飛行簽派員/運作控制人員和維修人員等人員要求,運作控制、飛行機組操作等運作管理要求,構型管理、維修方案、最低設備清單、維修實施等維修管理要求,尤其是針對直升機高海拔機場、航路/區域運作涉及的風險進行分析並提出相應管理要求,針對CCAR-135部10-19座定期載客飛行提出針對性要求,針對體驗帶飛、空中游覽、飛行訓練以及新型航空器等特定運作或條件提出附加要求。

  現就該諮詢通告徵求各單位意見,請認真組織研究,並於2025年10月27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我司聯繫人。

  徵求意見稿下載網址:

  http://www.caac.gov.cn/HDJL/YJZJ/或

  http://pilot.caac.gov.cn/ (網站首頁下方)

  聯繫人:孟冬利

  聯繫人電話:010-64092409

  郵箱:mengdongli@camic.cn

  此通知。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高海拔機場和區域運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pdf
意見反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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