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各運輸機場(集團)公司,空管局:
為更好指導運輸機場和有關單位做好機場及周邊空飄物防治工作,切實提升相關工作質效,機場司擬組織對《民航局關於運輸機場空飄物防治的指導意見(試行)》(民航發〔2023〕14號)進行修訂,現公開徵集修訂意見。請各單位結合近年來空飄物防治工作經驗,認真梳理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提具體修改意見,並於2026年5月15日前將意見反饋表(見附件)發送至jcsaqc@caac.gov.cn,標注郵件名稱為“空飄物修訂意見”。
附件:意見反饋表
民航局機場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