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擬訂局直屬單位人事、勞動、教育、科技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承辦局黨組管理的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訓、工資、獎懲、退休等工作。負責局管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

    3、承辦局機關公務員的考試錄用、考核、任免、培訓、交流、工資、獎懲、退休、辭職、辭退等工作。組織民航地區行政機關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局管駐外機構人員的選派工作。

    4、管理民航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承辦其建立、撤銷、變更等審核報批工作。

    5、組織擬訂民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標準,組織開展民航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組織推行民航行業特有工種就業資格準入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組織擬訂民航行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

    6、負責民航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特殊崗位津貼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工資性收入的總量管理工作。

    7、指導民航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民航主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等工作。負責民航專家隊伍選拔、管理等工作。

    8、管理局直屬院校教育工作,編制民航院校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局直屬院校年度招生計劃。

    9、指導民航行業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出國培訓項目報批工作。協調民航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10、承擔民航行業科技管理工作,編制民航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與應用,負責民航科技成果鑒定和學術交流工作,指導民航科技成果獎勵和轉化工作,管理民航科技合作項目。

    11、指導民航行業資訊化工作,編制民航行業資訊化發展規劃,組織擬訂資訊系統建設的規章和制度,協調推進民航資訊化系統建設,指導協調民航電子商務發展,負責民航行業網路與資訊安全的監督檢查。

    12、組織協調、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軍轉幹部安置接收工作。承辦其他各類人員的調配事宜。

    13、負責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和行業科技教育統計工作。

    1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機關人事處
    培訓教育處
    直屬人事處 
    科技處 
    編制工資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