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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地區民航總局令172號和175號宣貫會議在沈召開
來源:中國民航局 2007-06-26 15:15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設備開放、運作管理規則》(總局令第172號)和《民用航空電信人員執照管理規則》(總局令第175號)已于20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為做好兩部規章的實施工作,確保東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設備的安全運作,東北空管近日在瀋陽召開了東北地區民航總局令第172號和第175號宣貫會,東北空管局常務副局長趙凡、通信導航處以及來自東北地區各空管中心(站)、機場集團公司、機場集團分公司的代表共計26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由局通信導航處羅曉寧處長主持,會上,通信導航處對《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設備開放、運作管理規則》(總局令第172號)和《民用航空電信人員執照管理規則》(總局令第175號)進行了宣貫,介紹了導航業務工作指南,詳細講解了空管設備開放、運作工作程式及流程,與會代表就今後空管設備運作管理工作進行了研討。

    最後,趙凡副局長做了總結講話,對今後空管設備運作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認真做好落實工作,各單位要認真學習172號令和175號令的內容, 把每項具體工作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指派專人負責開展工作。

    二是各單位開展這項管理工作要切實做到責任到人,管理部門做到嚴格審批和管理的同時,也要做到嚴格監督和檢查。

    三是儘快熟悉和掌握工作程式和流程,新的規則中有許多和以往的工作程式、流程不同的地方,各單位要儘快熟悉業務審批流程,提高工作的品質和效率,針對審批週期長,工作流程複雜情況,大家盡可能地要做到申報總局的材料要準確無誤,縮短工作週期,盡可能減少設備關閉時間。

    四是要提高空管設備運作保障能力,避免或盡可能減少因設備故障的原因導致設備關閉而影響飛機的正常飛行。

    此次會議使各單位對172號令和175號令的內容和要求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對今後如何開展空管設備開放、運作工作和電信人員執照管理工作有了初步認識,這是必對今後開展空管設備開放、運作工作和航空電信人員執照管理工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李常緯  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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