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福建航班不正常情況處置工作機制,提高航班正常率,改善服務品質,日前,該監管辦向轄區相關民航單位印發了《福建民航保障航班正常工作意見》,要求各單位及時成立該項工作的領導機構,每個機場由機場公司牽頭建立協調機構,定期開會協調航班正常工作;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空管、航空公司、機場等各保障部門及時建立聯動機制;要求各部門完善航班延誤處置機制,制訂落實相關預案,不定期開展演練,改進航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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