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理局開展機場安全審計的工作安排,為督促區內機場做好機場安全審計各項準備工作,黑龍江監管辦制定了《黑龍江監管辦省內機場安全審計前期工作實施方案》,組成了由宋軍副主任任組長,綜合處、市場處、飛標處、機場處、空防處和空管辦技術骨幹組成的審計前期工作小組,並按照《民用航空安全審計指南》和《民用機場安全審計手冊》的內容認真組織了學習和培訓。同時,黑龍江監管辦將審計前期工作的時間安排和工作計劃通報給相關企事業單位,督促其及早啟動機場安全審計的各項準備工作。
根據《實施方案》的工作計劃, 2008年1月21日,黑龍江監管辦召開了審計前期工作小組人員會議。會上,宋軍副主任就機場安全審計的性質、審計的作用和意義、審計的標準和要求以及實施機場安全審計的工作程式等進行了講解和培訓,並對做好機場安全審計前期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講協作”,承辦處要精心組織,加強審計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二是“講團結”,各業務處要全面配合做好審計前期各項工作;三是“講奉獻”,監察員要克服困難、認真準備,全面熟悉和掌握審計工作程式。培訓必須做到弄清、弄懂、説清、教會,準備工作要盡心盡力,在審計過程中,體現政府形象,體現監察員素質,體現工作作風,體現組織協調能力,配合管理局全面順利完成牡丹江、哈爾濱機場的安全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