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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法律委員會新的工作方案
來源:中國民航局 2016-11-29 10:39

  2016年11月25日,國際民航組織第209屆理事會第4次會議批准了法律委員會新的總體工作方案。

  一、研究與遙控駕駛航空器相關的法律問題

  二、審議關於利益衝突的指南

  三、引起國際航空界關注但現有航空文書未予覆蓋的行為或犯罪

  四、審議制定通信、導航和監視/空中交通管理系統,包括全球導航衛星系統和區域多國機制的法律框架

  五、確定航空器的地位 - 民用或國家航空器

  六、促進對國際航空法律文書的批准

  七、經濟自由化的安全方面問題和第八十三條之二

  八、實施《芝加哥公約》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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