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第219屆理事會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4《航圖》第61次修訂。
修訂涉及的相應修訂源於下列:a)在PBN程式中標繪傳統助航設施、目視航段面、在平行跑道和近似平行跑道上的同時運作以及航圖標示的高度和飛行高度層;b)附件14《機場》第I卷-《機場設計和運作》對折疊翼尖(FWT)飛機的容納。
本次修訂將於2020年7月1日生效,于 2021年11月4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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