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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修訂國際標準-對相關附件和技術細則的修訂
來源:中國民航局 2026-04-01 17:03

  2026年3月25日及3月27日,國際民航組織第237屆理事會第3和4次會議審議採納了多項附件的修訂,並基於危險物品專家組第30次會議(DGP/30)的報告,批准了對《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Doc 9284)的修訂,具體如下:

  一、相關附件的修訂和採納情況

  附件2《空中規則》的第49次修訂,內容涉及更新與管制員-飛行員數據鏈通信(CPDLC)相關的指導材料引用,以及對區域導航(area navigation)定義的繼發修訂。

  附件4《航圖》的第63次修訂,內容涉及因飛行運作專家組相關工作而引起的區域導航、導航規範和基於性能的導航(PBN)定義的繼發修訂。

  附件6《航空器的運作》第I部分-《國際商業航空運輸-飛機》的第51次修訂,內容涉及衝出跑道意識和告警系統(ROAAS)、“授權、接受和批准”術語的使用、飛行終止位置;飛行數據分析程式(FDAP)及飛行記錄器記錄的保護;以及配合附件19的繼發修訂等。

  附件6《航空器的運作》第II部分-《國際通用航空-飛機》的第43次修訂,內容涉及通用航空直升機相關條款整合、ROAAS、“授權、接受和批准”術語的使用;以及飛行記錄器記錄的保護。

  附件6《航空器的運作》第III部分-《國際運作-直升機》的第27次修訂,內容涉及通用航空直升機相關條款,包括“授權、接受和批准”術語的使用;飛行數據分析程式(FDAP)及飛行記錄器記錄的保護;以及配合附件19的繼發修訂等。

  附件6《航空器的運作》第IV部分-《國際運作-遙控駕駛航空器系統》的第1次修訂,內容涉及推遲該附件第一版的適用日期,以及與通用航空直升機重命名相關的繼發修訂。

  附件10《航空電信》第I卷-《無線電導航設備》的第95次修訂,內容涉及區域導航、導航規範和PBN定義的繼發修訂。

  附件10《航空電信》第II卷-《包括具備空中航行服務程式地位的通信程式》的第95次修訂,內容涉及規範地空數據鏈運作,完善CPDLC連接建立、報文結構及相關通話用語的規定。

  附件10《航空電信》第III卷-《通信系統》的第94次修訂,內容涉及刪除二次監視雷達(SSR)S模式空地數據鏈的過時技術規定。

  附件10《航空電信》第IV卷-《監視和防撞系統》的第92次修訂,內容涉及SSR S模式應答機和1090 MHz擴展電文廣播式自動相關監視(ADS-B)及空中交通情報服務技術規定的更新,以支援ADS-B第3版及新興技術能力。

  附件11《空中交通服務》的第55次修訂,內容涉及刪除與下游許可相關的過時引用,以及區域導航、導航規範和PBN定義的繼發修訂。

  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徵候調查》的第20次修訂,內容涉及非法干擾與利益衝突情境下調查的指導、澄清證據材料獲取許可權、簡化事故/事故徵候數據報告(ADREP)和最終報告的報告要求,以及配合附件19的繼發修訂。

  附件15《航空情報服務》的第45次修訂,內容涉及區域導航、導航規範和PBN定義的繼發修訂。

  附件16《環境保護》第I卷-《航空器噪聲》的第15次修訂,內容涉及更新衍生型及超音速飛機的定義,並引入針對超音速飛機(第15章)和亞音速飛機(第16章)的全新起飛和著陸(LTO)噪聲標準。

  附件16《環境保護》第II卷-《航空器發動機排放》的第12次修訂,內容涉及引入“母型發動機(parent engine)”和“無排放變化”標準、非揮發性顆粒物(nvPM)最大品質和數量排放指數的三種確定方法、新增57.5%額定推力的nvPM報告要求,並與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相關測量和計算標准保持一致。

  附件16《環境保護》第III卷-《飛機二氧化碳排放》的第3次修訂,內容涉及引入更嚴格的亞音速飛機新機型(降低10%/3%)和在産機型CO2排放標準,以及改進單位航程比(specific air range)的確定和報告程式。

  附件16《環境保護》第IV卷-《國際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CORSIA)》的第2次修訂,內容涉及澄清對CO2排放監測、報告和核查(MRV)的要求,以及與協同環境下的航班與流量資訊(FF-ICE)初始實施相關的繼發修訂。

  二、《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Doc 9284)

  1.加強鋰電池與充電寶管控(對當前版本緊急增補):為應對日益增加的客艙鋰電池起火風險,理事會批准以增補案的形式對現行的2025-2026版《技術細則》進行修訂。新規對旅客、機組及運營人攜帶充電寶提出了更明確、嚴格的要求。

  2.與聯合國標准保持一致:理事會批准了旨在與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第24修訂版對齊的修訂內容,這些內容將納入2027-2028版的《技術細則》及其補充文件中。

  三、生效與適用日期

  1.以上附件的修訂,均將於2026年8月3日生效。

  2.在具體適用日期方面:

  附件16(第I、II、III、IV卷)2027年1月1日適用;

  附件6第I、II、III部分中涉及飛行數據分析程式及飛行記錄器記錄的保護的相關修訂及附件13的修訂內容,將於2028年11月23日適用;

  附件6第IV部分(第一版)2030年11月21日適用;

  相關附件的其餘修訂內容均將於2026年11月26日適用。

  Doc 9284《技術細則》修訂:關於鋰電池/充電寶的修訂將通過增補案直接適用於當前的2025-2026版;基於聯合國標準的協調修訂將適用於未來的2027-20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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