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美、中加航線相關承運人已經修改了托運作李的規定,為使南航與這些公司的行李聯運更加順暢,南航于近期也相應修改了中美、中加航線上托運作李的規定,新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具體如下:
一.頭等艙和公務艙的免費行李額不變,仍為2件,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70磅),且每件的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二.經濟艙的免費行李額為2件,每件重量不得超過23公斤(50磅),且每件的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三.不接收單件重量超過45公斤(100磅)的行李。四.逾重行李的收費,分別按照超出件數、超出重量、超出尺寸三個標準進行累計收費,具體如下:
超出件數,每件收取費用人民幣900元或110美元。
超出重量,單件重量在23公斤(50磅)和32公斤(70磅)之間的收取人民幣900元或110美元。
單件重量超過32公斤(70磅),但未超過45公斤(100磅) 收取人民幣2700元或330美元。
超出尺寸單件三邊之和在158釐米(62英寸)和203釐米(80英寸)之間的收取人民幣900元或110美元,單件三邊之和超過203釐米(80英寸)的收取人民幣2700元或330美元。
南航提示:乘坐上述航線、航班的旅客請注意自己托運作李的體積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