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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飛行高度層配備標準正式生效為國際民航標準
來源:中國民航局 2009-11-20 14:30

    11月19日,中國米制縮小垂直間隔(RVSM)高度層配備標準,正式生效成為國際民航標準。這標誌著中國民航的運作標準首次被國際民航組織所採納,成為國際民航標準。
    2007年11月22日零時,我國正式實施縮小垂直間隔,成為世界上首個使用米制飛行高度層實施縮小垂直間隔的國家。

    米、英尺都是國際民航認可的飛行高度層標準計量單位。在全球範圍內,英美等國家使用英尺作為高度層單位,中國、俄羅斯、蒙古等國家使用米作為高度層計量單位。由於目前國際上普遍使用的是以英尺作為計量單位的波音、空客公司生産的民航客機,因此中國、俄羅斯等使用米制飛行高度層的國家就需要把米制高度換算成相應的英尺高度,以便於民航飛機調整機載設備,使用正確的飛行高度飛行。

    在我國實施RVSM之前,國際民航組織曾在《附件二》中提供過一個米制高度層配備標準,但由於在我國之前沒有任何米制國家實施過RVSM,所以該標準並沒有得到過認真的論證。經過我國的實施和論證,首次指出《附件二》中提供的原標準存在不合理性。

    我國實施縮小垂直間隔後,國際民航組織專門召開了工作組會議,對米制縮小垂直間隔運作情況進行評估。在廣泛徵求了世界各國民航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國際民航組織經過近兩年的積極論證,證明了我國空域實施縮小飛行高度層垂直間隔的安全、平穩。

    因此,在我國的建議下,國際民航組織航委會討論並通過了我國提交的關於將中國米制RVSM高度層配備標準正式納入成為國際民航公約《附件二》標準的提案,決定對國際民航公約《附件二》中的米制高度層配備標準進行修訂。

    2007年12月,國際民航組織總部就將中國米制RVSM高度層配備標準納入國際民航公約《附件二》的事宜,向各締約國發出了徵求意見的國家級信函,40多個締約國表示支援該提案。2008年10月,國際民航組織航委會討論了關於將中國米制RVSM高度層配備標準正式納入成為國際民航公約《附件二》標準的提案。最終,國際民航組織航委會一致通過了該提案,完成了RVSM技術層面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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