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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持續強化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

  為落實《新時代民航強國建設行動綱要》,民航局日前印發《關於強化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將在項目管理、工作模式、人員培養、法規構架、系統佈局、激勵機制六個方面發力,進一步推進適航系統建設,進一步提升適航審定能力,推動適航審定系統高品質發展。

  適航審定是國家法規賦予民航局對民用航空産品適航性進行檢查和確定的一項重要職責,是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民用航空工業迅猛發展,新産品新技術不斷推出,對適航審定能力的需求明顯增加。為全面補齊適航審定在法規體系、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效率、行業文化等方面的短板,必須加強適航審定系統管理,強化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

  《指導意見》明確,為實現新時代適航審定系統建設目標,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將遵循“堅持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堅持創新驅動、問題導向”“堅持促進發展、共同提高”的基本原則,推動適航審定系統具有健全完善的基礎保障能力,具有自身造血的培訓教育能力,具有獨立自主的立法定標能力,具有科研支撐的産品審定能力,具有競爭優勢的國際合作能力。

  對標新時代民航強國戰略總體目標,《指導意見》提出了新時代適航審定系統發展的短期和中長期規劃:到2020年,建成適應我國民用航空運輸業和製造業發展,具備較強技術研究能力、機制完善、管理體系健全的適航審定系統。到2035年,建成全面滿足我國民用航空運輸業和製造業發展需求、國際先進的適航審定系統。到本世紀中葉,在“三個世界一流”的基礎上,我國適航規則標準具有更大話語權和國際影響力。

  為完成規劃目標,《指導意見》明確了強化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的六大主要任務,即開展基於風險的項目管理、推行基於效率的工作模式、實行基於能力的人員培養、搭建基於標準的法規構架、構築基於需求的系統佈局、建立基於目標的激勵機制。

  根據《指導意見》,未來,民航局將探索建立適航審定委員會(TCB)主任—審查組組長—審查組成員的項目管理責任制;推行項目制工作模式,審定系統形成條狀垂直管理模式,在工作模式方面,推行項目制工作模式,建立資訊系統,通過系統改革現有工作模式,建立以提高工作效率為中心的一系列長效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培訓體系建設,健全適航審定教育培訓機構,形成適航審定崗位資質制度;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法規—程式—手冊三級金字塔式適航法規標準體系,充分利用企業技術標準作為規章的技術支撐,成立工業部門參與的適航標準委員會,創新通用航空和無人航空器系統適航管理政策;系統內根據原有功能設置開展地域化管理探索,更加高效的服務航空工業審定實際,建立推廣適航審定辦公室模式,深化審定與工業部門合作;完成適航審定系統從頂層架構、職責、資源、管理、改進等方面的流程再造,確保整個系統按照統一標準開展工作,建立內部審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審定人員的獎懲制度。

  《指導意見》還明確,將從加強組織領導、開拓創新思維、協同聯動落實等方面保障適航審定系統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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