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保羅、許漢忠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促進香港飛機租賃業發展的相關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就其中“關於使香港特區儘快加入開普敦公約”的建議答覆如下:
按通行做法,有關民航公約的國內批准及港澳適用問題,中國政府在履行國內批准手續時,會預先徵求港澳特區意見,並尊重其能否在港澳特區適用的建議。中國加入《開普敦公約》在履行上述手續時,香港特區政府建議暫不適用。香港特區政府若希望《開普敦公約》在香港適用,可向中央政府正式提出,並按程式辦理。
感謝您們的寶貴意見,希望繼續關注和支援民航事業的發展。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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