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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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落實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關情況的通告
關於落實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關情況的通告

各運輸航空公司、機場公司:

  根據民航局《關於實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發明電〔2016〕3534號)的相關要求,現做出如下決定:

  1. 給予大新華航空、廈門航空、西藏航空通報批評。

  2. 浦東機場因2-4月份連續三個月數據不達標,自5月24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

  在浦東機場受限期間,按照航班總量不增加的原則,可在調減其現有航班後批准新增國際及港澳臺航線航班的時刻申請。華東管理局負責實施相應的航班調整工作,並向民航局專文呈報。

  3. 首都機場、福州機場因4月份數據不達標,給予警告並通報批評。

  運 輸 司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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