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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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落實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關情況的通告
關於落實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關情況的通告

各運輸航空公司、機場公司:

  根據民航局《關於實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標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發明電〔2016〕3534號)的相關要求,現做出如下決定:

  1.自8月30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塔吉克索蒙航空、阿富汗航空、吉爾吉斯斯坦瑪納斯航空的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

  2.給予河北航空、深圳航空、廈門航空,塔吉克索蒙航空、巴基斯坦沙欣航空、巴基斯坦航空、蒙古匈奴航空、吉爾吉斯斯坦瑪納斯航空、吉爾吉斯斯坦黃金航空、伊拉克航空、墨西哥航空、埃及休閒航空、俄羅斯安加拉航空、阿富汗航空、阿聯酋阿拉比亞航空通報批評。

  3.首都機場因4-7月連續四個月數據不達標,自8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停止受理其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浦東機場7月數據未達標,同時因2-5月份連續四個月數據不達標,自8月30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運加班、包機和新增航線航班申請。

  在首都機場、浦東機場受限期間,按照航班總量不增加的原則,可在調減其現有航班後批准新增國際及港澳臺航線航班的時刻申請。華北管理局、華東管理局負責實施相應的航班調整工作,並向民航局專文呈報。

  4.天津機場因7月份數據不達標,給予警告並通報批評。

  運 輸 司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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