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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讀 | 《中國民航國內航線航班評審規則》
解讀 | 《中國民航國內航線航班評審規則》

  近日,民航局正式印發新修訂的《中國民航國內航線航班評審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自2019年夏秋航季起執行。《規則》對我國國內航空運輸發展有何影響?《規則》優化了哪些宏觀調控措施?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將於明年正式投運,《規則》將如何服務於北京雙國際樞紐建設?帶著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專訪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就《規則》進行了解讀。

  適應發展形勢服務國家戰略

  記者:請您介紹下修訂《規則》的背景和意義。

  答:現行《規則》修訂於2017年,對規範航線經營許可審批、提升樞紐集散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國國內航空運輸發展環境變化和民航“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需要進一步完善現行《規則》,調整和優化國內航線航班管理機制。

  修訂《規則》是適應民航運輸新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國內航空運輸發展已經進入新階段,地方政府發展航空運輸的積極性高漲,社會對航空運輸的消費需求旺盛,航空公司達到60家,運輸機場達到232個,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存在。,為推進行業高品質發展、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需要繼續優化國內航線航班管理政策。

  是服務北京雙國際樞紐運營的需要。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將於2019年9月30日投入運營,北京市場將形成“一市兩場,雙樞紐運營”的格局,北京市場的時刻、停機位等資源保障能力將得到較大改善。為更好滿足社會需求和打造北京雙國際樞紐,充分發揮大興國際機場“國家發展一個新的動力源”戰略作用,航線航班相關調控政策也要適時調整。在總結上海“一市兩場”國內航線經營許可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北京雙國際樞紐運營的特點,以及未來更多的城市雙機場運營的需求,需要及時調整涉及“一市兩場雙樞紐”運營的航線航班管理政策。

  是深化民航“放管服”改革的需要。《規則》是在深入總結近年來國內航線經營許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經驗成效基礎上,圍繞“控總量、調結構”、提升國際樞紐集散能力、基本航空服務試點等重點任務,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積極推進高品質發展,從而有效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總之,修訂《規則》是在“一二三三四”民航總體工作思路指導下開展的,有利於更好地建立科學合理的長效管理機制,有利於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和行業發展,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對民航發展的獲得感、幸福感。

  記者:《規則》的修訂主要體現了哪些原則?

  答:體現了堅持安全第一。《規則》要求航空公司申請國內航線經營許可,必須符合航空安全的規定,把航空公司的安全狀況和安全保障能力作為航線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以確保運作規模與安全保障能力總體動態匹配,發揮好航線資源源頭調控作用。

  體現了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繼續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在充分尊重航空公司的自主經營權的同時,在提升樞紐集散能力、構建“干支結合”的航線網路、打造高品質“空中快線”等方面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

  體現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航線航班管理政策直接影響市場主體利益。在政策修訂過程中,我們廣泛徵求意見,通過書面、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前後4次徵求行業意見,通過民航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80余條,並根據意見進行了4次較大修改。經過嚴格制發程式、認真評估論證、廣泛徵求意見、集體審議後的《規則》,完善了國內航線航班管理工作流程、明確了許可條件、設置了量化指標、規範了自由裁量,營造公開透明的政策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分級分類管理引導有序競爭

  記者:《規則》中國內航線分級分類管理主要涉及哪些內容?

  答:分類管理是指根據市場需求和資源保障的不均衡程度,將國內航線分為核準航線和登記航線兩類。核準航線是涉及北京、上海、廣州機場之間及其連接部分國內繁忙機場的客運航線,目前共49條。由於核準航線客流量大且兩端機場及航路均非常繁忙,供給和需求的矛盾較為突出,為優化資源配置、維護良好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和更好地打造“空中快線”,《規則》對核準航線的準入設置了一些特殊許可條件,以更好實施宏觀引導。登記航線是除核準航線外的其他客運、貨運航線。登記航線的資源供給相對寬鬆,能夠基本滿足航空公司的發展需求,因而鼓勵適當競爭,採取類似備案制方式,只要符合安全、航班正常、信用管理等要求,即可獲准登記。

  分級管理是指核準航線及其他涉及“北上廣”的跨地區管理局的登記航線由民航局管理;其餘航線由地區管理局管理。

  記者:《規則》針對資源稀缺的核準航線準入,調控政策有哪些變化?

  答:本次修訂完善了核準航線的宏觀調控措施,既堅持國內航線放開,又重視督促承運人不斷提高通達性和運作品質,以更好地促進樞紐建設。新《規則》對核準航線修訂較大:

  一是明確核準航線範圍及每條核準航線最大控制量可根據實際運營及保障資源能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以更好滿足市場需求及“控總量、調結構”,提高運作品質。

  二是有條件放開“北上廣”大三角之間的3條核準航線準入。修訂前,“北上廣”大三角之間航線限制新增承運人。修訂後,未進入承運人可在滿足通達性和運作品質要求的基礎上申請新進入,以更好地促進市場有序競爭。

  三是優化其他核準航線的調控政策。修訂前,航空公司申請進入這些核準航線不設特殊條件。修訂後,航空公司進入這些航線,需在航線具有一定運營規模(兩端任一點為主基地公司或通航點達到15個)且運作品質較高(“五率”排名中位數以上)。這樣隨著市場的擴大,可以循序漸進地允許更多航空公司進入此類航線,這既有利於保持競爭,避免壟斷,也有利於打造高品質“空中快線”。

  記者:《規則》修訂後,對涉及“北上廣”支線航線有哪些利好政策?

  答:近年來,為提升國際樞紐集散能力,原《評審規則》對涉及“北上廣”的支線設置了特殊管理要求,即禁止航空公司新增涉及“北上廣”的支線航班,僅允許航空公司用現有支線“一對一”置換。近兩年,“北上廣”疏解支線的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同時,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即將投入使用、上海虹橋、廣州白雲機場近期時刻有一定放量,資源緊張狀況有所緩解,根據航空公司和地方政府建議和需求,適度調整放鬆“北上廣”支線準入政策。修訂後,在某一市場具有一定通達性的航空公司可自主開通至該點的支線航線。這種調整,更好地兼顧了支線機場開通“北上廣”航線的通達性訴求和支撐樞紐建設,打造干支結合的航線網路的要求。

  推動管理創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記者:今後,民航局在嚴格國內航線航班監督管理方面,有何具體舉措?

  答:《規則》對國內航線經營許可的使用與管理進行了明確,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規範國內航線航班的監督管理。在使用的規範性方面,明確了航空公司不準調減涉及政府協調、指定執行的特殊航線、紅色旅遊航線、西部支線機場航線的航班,不得申請暫停或終止本航季新獲得的航線經營許可。在使用的充分性方面,重點監測和嚴肅處理不按期開航、計劃執行率低等行為,促進國內航線航班運作品質的持續提升。

  記者:《規則》在哪些方面體現了對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打造國際樞紐的支援?

  答:《規則》具有普遍適用性。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投運後的國內航線航班政策,涵蓋在《規則》關於“北上廣”機場的航線申請條件中,不再專門為北京“一市兩場”國內航線安排出臺單獨文件。

  根據新《規則》,涉及北京的17條核準航線均允許新增航空公司,但對新增航空公司從運作品質、樞紐貢獻度方面提出了量化標準。航空公司只要符合安全等基本條件,均可申請新增登記航線(不含支線);航空公司滿足一定的通達性要求,可申請新增支線航線。

  上述政策,有助於大興國際機場在擴大準入、有序競爭的前提下,實現高品質發展,更好構建國際樞紐,更好地發揮“國家發展一個新的動力源”戰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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