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艱苦創業
1949.10-1978.12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新中國民航初建時,主要採取辦培訓班和派員參加有關院校學習的方式進行人員培訓。1950年1月30日,軍委民航局局長鐘赤兵、副局長唐凱向周恩來總理報告組建航校事宜。3月5日,周恩來總理在報告上進行批示:“同意,惟地址須改在天津或太原,不能在石家莊。”1950年至1951年,民航局成立了4所學校,即第一民航學校、第二民航學校、第三民航學校、第四民航學校(後改為民航俄文專修學校),分別設在重慶、天津、上海、北京。1952年,經精簡整編,第一、二航校劃歸空軍司令部,第三、四航校劃歸當時的重工業部航空工業局。
1955年至1960年期間,民航共設立了第十四航空學校、高級航空學校、第三航校、第四航校、民航學院、民航機械專科學校這6所中高等院校。1961年至1963年,根據國家的發展方針,對這6所院校進行了兩次撤並調整後,在四川廣漢成立了民航高級航空學校;在天津成立了民航機械專科學校。1963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兩所學校列入全國高等學校序列。
周恩來總理同意“建立民航學校”的批示
1952 年,設在北京的民航俄文專修學校畢業生合影
1962年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中央各部門直屬高等學校調整方案的批復》,裁並北京民航學院和成都民航機械專科學校
1963年6月2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民航學校問題的批復》,成立民航高級航空學校和民航機械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