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艱苦創業

1949.10-1978.12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中國人民航空公司

  根據政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整編民航的決定》,1952717日,新中國第一個國營民用航空運輸企業——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在天津成立。同日,民航局通知,航空運輸、包機、護林飛行、農業航空等民航業務,自81日起交人民航空公司接手辦理。該公司原擬名為“中國人民民用航空公司”,721日,民航局向周恩來總理、聶榮臻總參謀長呈書面報告:“人民”與“民用”兩詞略嫌重復,建議改為“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周總理在報告上批示“同意用中國人民航空公司”,併為公司題寫了司名。

  825,中央軍委任命方槐為公司經理、李平為副經理。軍委民航局當年撥給公司28架飛機,1953年又撥6架,並組建了新中國第一個飛行隊。公司成立後,開展了開闢航線、拓展業務、改進經營管理、健全機構和制定規章制度等工作。195369日,中國人民航空公司與民航局合併,在民航局設立了商務處、機務處、航行處。195413日,經周恩來、彭德懷批准,自1954年起,撤銷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名義,公司飛機改為民航局標誌,對外統一使用民航局名義。儘管公司存在時間較短,卻是新中國民航政企分開、改革管理體制的有益探索。

 

1952年7月27日,周恩來總理“同意採用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名稱的批件

中國人民航空公司客運服務

1952年中國人民航空公司航線圖

1953年6月9日,軍委民航局發佈“中國人民航空公司與局合併”的命令

1954年1月3日,周恩來、彭德懷同意“撤銷中國人民航空公司”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