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打開外商投資民航大門
  •         1994年5月6日,經國務院批准,民航總局、外經貿部聯合印發《關於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有條件地允許外商投資航空公司、機場、飛機維修和民航相關企業。之後,外商投資民航大門逐漸打開。
  • 1994年5月6日,經國務院批准,民航總局、外經貿部聯合印發《關於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