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司在中瑞通航召開通航監管事項評價標準試點啟動會

  為落實通用航空監管工作“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和“載人與否,分類管理”的要求,進一步推動民航行業監管模式改革工作,9月11日,民航局政策法規司在上海中瑞通航召開通航監管事項評價標準試點啟動會,政法司郭仁剛副司長、華東局西紹波副局長以及政法司法律事務處、華東局法規處、上海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就試點工作的內容、方案步驟、時間節點、工作方法等進行了研討和佈置。

  中瑞通航作為全國三家參與通航監管事項評價標準試點工作的企業之一,自企業法定自查工作啟動以來,在華東局和上海監管局的指導下,從局方監管事項庫和FSOP中對標出適合通航行業的條款1248項及適用本公司的條款778項,編寫了《中瑞通航法定自查工作制度》,建立公司《自查事項清單》,法定自查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郭仁剛副司長對中瑞通航前期開展的法定自查工作表示肯定。他説,對通航企業過度監管的原因主要在於通航法規標準不明確,要解決過度執法的問題,要讓通航企業有更多的獲得感,就應當明確監管的標準。中瑞通航作為局方監管標準編寫工作的參與方,一要放大膽子、面向未來,要明確企業應當承擔的風險,大膽提出不屬於局方監管的事項;如果確屬局方監管的事項,企業可以根據開展作業的實際情況提出通過降低標準、優化程式或行業自律等其他方式來解決。二要加強與局方的溝通和交流,在編寫標準時,要有政府的思維方式,多從局方監管角度、執法角度去思考。形成初步成果後,政法司將組織局方專家對企業拿出的評價標準進行審定和認可,使之成為局方監管和企業自查的共同標準。

  中瑞通航表示,將高度重視此次試點工作,抽調專門人員開展工作,集中優質資源,統一思想,嚴格要求,確保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效果。華東局、上海監管局表示將積極支援中瑞通航開展工作,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力爭在年底前完成試點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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