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授權通航企業委任代表開展適航檢查
  為了促進陜西通用航空事業的大力發展,按照《民用航空適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單位管理規定》(CCAR-183)及相應管理程式,經過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的嚴格考核,決定授權陜西直升機有限公司2名委任適航代表(DAR)對其到岸組裝飛機進行適航檢查。這是西北地區管理局對通用航空公司的首次授權,必將有力的提高適航審定工作效率,促進西北轄區通用民航事業的蓬勃發展。201864日,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舉行了授權會議,會上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適航審定處向陜西直升機公司總經理和委任適航代表(DAR)通報了授權人員,職責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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