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局出臺制度持續規範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工作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部署,深入落實《中國民用航空局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進一步規範西北局和各監管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式,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近日,西北局出臺了《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該《實施辦法》共13條,主要明確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範圍、西北局和各監管局對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下簡稱法制審核)的職責分工、審核內容及審核流程等重要問題。《實施辦法》指出,法制審核是西北局、各監管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由法制部門對擬作出決定的合法性、規範性、完備性進行審核的必經程式,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實施辦法》著重明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中行政許可決定、行政強制決定及行政處罰決定的具體範圍以及西北局和監管局的責任分工,其中監管局對於行政處罰的法制審核許可權範圍,按照新修訂的《民用航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明確,更好契合法律規範的修訂。

  《實施辦法》是規範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尤其是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重要制度,西北局將持續加強宣傳貫徹,進一步增強全體監察員的法治觀念,提升全體監察員運用法律思維和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為西北局全面推進法治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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