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不斷完善獎勵辦法激勵從業人員保證運作安全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航空安全獎勵工作,更好激發從業人員幹事創業的主動性,激勵保證安全的能動性,中南局近日依據相關規定和工作實際,修訂印發了《民航中南地區航空安全獎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

  新辦法共計25條,分為總則、飛行人員安全飛行類獎勵、突出貢獻類獎勵和附則四章,重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完善了實施辦法的名稱。原辦法名稱為《民航中南地區安全飛行獎勵實施辦法》,主要針對飛行人員安全飛行的獎勵,新辦法名稱為《民航中南地區航空安全獎勵實施辦法》,與民航局保持一致,覆蓋範圍更廣泛。二是理順了飛行人員安全飛行類獎勵辦理程式。從申報、審核、授予獎勵等方面進一步梳理獎勵工作,完善了獎勵辦理程式。三是明確了突出貢獻類獎勵辦理程式。依據民航局相關文件要求,新辦法補充了突出貢獻類獎勵相關內容,從申報單位、監管局、管理局三個角度對辦理程式進行了細化,完善了正向激勵機制,有利於鼓舞從業人員幹事創業和保證安全的熱情。

  下一步,中南局將積極關注轄區行業發展過程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進行獎勵,充分發揮正向激勵積極作用,促進民航事業持續安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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