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監管局積極落實監管模式優化調整要求

  監管模式優化調整是民航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提高民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準、推動監管對象從“他律”轉向“自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 

  為積極落實民航局和中南局開展監管模式優化調整的相關要求,湖北監管局採取多項舉措:一是高度重視,從思想上主動轉變,監管模式優化調整就是要摒棄傳統的過度監管、“保姆式”監管、高資源消耗型的工作模式,湖北監管局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努力準確把握工作定位;二是積極部署,湖北監管局將“以機場安全績效管理為抓手,推進機場逐步建立法定自查制度”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之一,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進程,力爭在2018年底前提煉工作經驗,並予以固化;三是積極宣貫,湖北監管局主動對接轄區各運輸機場,引導各機場對照監管事項庫開展相關自查,嘗試建立法定自查制度;四是探索將推進法定自查與日常監察相結合,鼓勵機場提前開展工作自查,共同研究法定自查的難點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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