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中南局關於貫徹落實《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監管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機場(集團)公司、油料公司、航空器維修企業,機關各處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民航局近期發佈《關於印發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航發〔2019〕74號,以下簡稱《民航局實施方案》),對相關工作作了部署安排。為認真貫徹落實《民航局實施方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審批改為備案”事項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廣東、河南、湖北、海南、廣西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申請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登記的,由審批改為備案(事前);實施《民用航空企業及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的聯合重組改制行為的,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備案。

  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這兩個事項,管理局不再實施審批。轄區各相關單位要按照《民航局實施方案》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嚴格做好備案工作。機關各有關部門、各監管局要做好政策諮詢指導,認真落實備案要求,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準,不得實施變相審批;同時,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資訊不實的企業,及時予以糾正並依法作出處理。

  涉及這兩個事項,如有制定辦事流程的,相關單位(部門)要抓緊修訂,及時對有關要求或流程進行調整完善。

  二、“優化審批服務”事項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廣東、河南、湖北、海南、廣西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對“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産許可”、“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製造人批准”、“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維修許可”、“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中外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作合格證核發”、“中外航空運輸企業航線(航班運輸)經營許可”、“航空營運人運輸危險品資格批准”、“商業非運輸運營人、私用大型航空器運營人、航空器代管人運作合格證核發”、“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學校審定”、“飛行訓練中心合格認定”、“民用航空維修技術人員學校合格認定”、“飛行簽派員訓練機構審批”、“民用航空油料供應商適航批准”、“民用航空油料企業安全運營許可”、“民用航空油料測試單位批准”、“設立國際機場審批”、“對公眾開放的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證核發”十九個審批事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方式。

  機關各有關部門、各監管局要按照《民航局實施方案》附件1和附件3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具體改革舉措,通過加強審批服務指導、推行網上審批、減少重復材料、優化審批流程、“最多跑一次”、就近領取證件等方式,進一步提升審批效能,便利行政相對人,增強企業的改革獲得感;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安全風險防範,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和信用懲戒力度,切實推動企業依法合規運作。

  三、有關要求

  各單位(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改革意識,認真組織學習,嚴格貫徹落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民航局決策部署在中南轄區不折不扣得到落實。要通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舉措,真正讓企業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紅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轄區民航高品質發展。管理局有關部門要結合行政許可定期檢查工作機制,加大對各單位(部門)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力度,確保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聯繫人:政策法規處 陳艷,電話:020-86134403。

 

  附件:關於印發民航局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航發〔2019〕74號)

 

 

  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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