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加强对民用航空机场监察员的业务培训管理,规范机场监察员业务培训工作,民航总局机场司编制了《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监察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管理文件),编号为MD-CA-2008-1-R1,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监察员业务考核及培训规定》(MD-CA-2003-1)同时废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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