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民航局--正文
关于发布《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的通知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时间:2008-06-25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空管部门,各机场(公司)、运输航空公司,通用航空公司,航油公司,各有关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
    为适应民用直升机场建设发展的需要,民航局组织对《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99)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编号为MH5013—2008,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08)为强制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原《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99)同时废止。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字体: 打 印

 

相关文章
访问分析 | 网站地图 | 首页收藏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局(1.0.5)
网站管理:中国民航局办公厅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341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邮编:100710
联系我们: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