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中文版首页
  • 政府邮箱
  • 工作平台入口
  • 【无障碍浏览】
  • 司局首页> 相关法律依据> 正文
    民航局机场司关于发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办法》的通知

      民航机发〔2015〕14号

      

      各有关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生产企业:

      为规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工作,我司制定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办法》(AP-137-CA-2015-02),现予以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航局机场司

      2015年8月31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