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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全国民航职工歌手比赛的补充通知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时间:2007-07-18
 

各地区管理局工会,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首都机场、上海机场、广东省机场集团公司工会,上航、川航、深航、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总局空管局、安技中心、民航总医院工会:
    现将首届全国民航职工歌手比赛复赛和决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8月2日(星期四)报到,3—5日比赛,6日返程。
    地点: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
    二、复赛歌曲数量更改:
    因报名参赛人数较多,为缩短比赛日程,尽可能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将原定的复赛演唱两首歌曲改为一首,决赛仍演唱一首。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参赛选手,调整参赛曲目。
    三、选手名单公示:
    全部参赛选手名单于7月20日至8月2日在总局网站公示,请各单位按以下方法查看,如认为选手资格存在问题,可向民航工会组宣部反映。①进入民航总局政府网站www.caac.gov.cn,②点击网站左侧司局专栏中“全国民航工会”,在“工作通知”一项中有选手名单。
    四、歌曲报送注意事项:
    1、参赛歌曲如是原创,请在报到时提交歌谱10份。
    2、参赛曲目时间长度规定在5分钟以内。
    3、决赛曲目可先不报,待选手进入决赛后再统一报。
    4、请各单位认真核实、确认选手名单及参赛曲目,并严格按附后的报名表格式完整填写各项目后重新报送,选手“工作单位及职务”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报名表及参赛选手照片最迟于7月20日前报送民航工会,以便印刷秩序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务必于7月31日前将包括参赛选手、领队、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赴赛区人员名单、航班号、抵达时间等信息告民航工会组宣部(报到回执单附后)。在京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需安排,请提前告知。
    2、各单位选手及领队、工作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餐饮费用由民航工会承担。领队及工作人员各限1名,与比赛无关人员恕不接待。
    3、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在报到时,将本单位所有参赛选手工作证收齐后交会务组。无工作证者,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证明。二者均不具备的选手,不得参赛。
    4、8月2日晚召开领队会,通报比赛有关筹备情况、评委会组成等有关事项,选手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5、复赛报名表、报到回执单可登陆民航总局网站,点击司局专栏中“全国民航工会”,在“工作通知”一项中下载。
民航工会组宣部联系人:王忠才
联系电话:010-64092821,13521762090。
电子邮箱:zc_wang@caac.gov.cn  或 mhgh821@163.com。
管理干部学院联系电话:010-64720431,传真:64720677。

中国民航工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歌手比赛复赛报名表(最后确认)
歌手比赛报到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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