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民航局--正文
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民航职工摄影展的通知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时间:2008-07-30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工会,各航空运输(集团)、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工会,首都机场、上海机场、广东省机场公司工会,民航大学、飞行学院、干部学院、总局空管局、安技中心、民航总医院、民航报社出版社、总局机关工会:
    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讴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中国民航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展示民航职工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推动民航和谐文化建设,根据民航局开展民航改革开放30周年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民航工会拟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民航职工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见证发展  再创辉煌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08年10月,北京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报送作品主题应积极健康,热情地歌颂伟大祖国,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客观地再现和反映民航改革开放30年的艰苦历程、辉煌成就和美好前景,反映民航广大职工与时俱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体现出时代特征、民航特色。如,表现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关心重视民航工作的珍贵图片;表现民航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一丝不苟工作的图片;表现民航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抗击非典、抗击冰雪、抗震救灾等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险、英勇奋战、夺取胜利的图片等。
    2、作品规格
    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及表现手法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胶片、数码照片均可。数码作品需以实物照片形式报送,系列作品按3至6幅报送。作品尺寸为10吋,不需装裱,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不收反转片,不接受电脑合成照片。
    入围参展的胶片作品需提供底片,数码作品需提供电子版,采用JPG文件格式,像素在600万以上(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四、作品报送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组织参展。
    2、报送作品必须是民航行业内职工本人创作,请在报送作品背面注明参赛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含作者认为必要的文字说明)、时间、曝光参数、作者姓名、性别、单位等,历史照片应提供有关背景材料或说明。
    3、报送作品以各地区管理局、集团公司工会等民航工会下属一级为单位统一报送,最多报送10件,职工人数超过3万人的大单位可报送20件。珍贵历史照片不受此限。
    4、本次展览报送作品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所有参赛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将由各报送单位统一取回,退还作者本人。
五、作品参展及奖励
    1、民航工会将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知名艺术家及学者等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展。
    2、部分优秀作品将参加年底在泰国举办的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
    3、作品一经选用,即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并在行业内外的报刊、杂志等予以刊登。
    有不详之处,请联系民航工会组宣部,电话:010-64092871/2821

中国民航工会
                               2008年6月30日



附件:




【字体: 打 印

 

相关文章
访问分析 | 网站地图 | 首页收藏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局(1.0.5)
网站管理:中国民航局办公厅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341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邮编:100710
联系我们: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