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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学院航油保障工作通过总局适航审定
中国民航局 www.caac.gov.cn (2008-01-29)    来源:
 

    1月25日,经民航总局党委书记、代局长李家祥授权,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司长张红鹰向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颁发了《航空油料适航批准书》和《检测单位适航批准函》。此举标志该校的航油保障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同时,也标志该校已经具备向民用航空器提供符合标准的航油的能力。

    飞院党委书记朱勇指出,学校顺利通过航油适航审定,并获得局方颁发的《航空油料适航批准书》和《检测单位适航批准函》,这是民航总局对飞院航油保障工作的肯定,也是一次学校持续开展油料适航工作的再动员。他要求飞院各级务必高度重视油料适航工作的持续开展;要以学习贯彻油料适航管理手册为主线,推动油料保障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各负其责,确保油料适航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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