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局召开《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送审稿)》规章立法调研会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通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推进通航法规体系重构,受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委托,7月18日—19日,华东局在厦门召开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送审稿)》规章立法调研会。民航局政法司、公安局,华东局政法处、通航处、公安局,航科院、上海通航协会、福建通航协会以及华东地区十八家通航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民航局政法司郭仁刚副司长、民航局公安局李彤副局长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政法司郭仁刚副司长首先介绍了《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立法目的,《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的制定能够将通航安保从现有航空安保规章标准体系完全剥离,解决通航过度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利于提高通用航空安保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而提高通航市场活力,推动通航产业发展;同时,他还强调了通航法规体系重构的重要意义。公安局李彤副局长表示《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是根据民航局通用航空“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总体思路,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基础上,对通用航空安保措施标准的进一步简化、降低,并从分级分类管理通航飞行活动、明确通航安保责任主体和分类简化安保措施标准三个方面,对《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整部规章进行了简要介绍。

  与会人员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对规章的内容逐字逐句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民航局政法司在总结与会人员讨论问题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实施规章审查的十个问题进行了明确。民航局公安局表示将结合大家提出的问题,配合政法司继续对规章进行进一步修订。通航企业的代表还围绕通航产业发展现状,与民航局政法司、华东局政法处、通航处进行了交流探讨,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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