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辖区各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民航发展基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绩效自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中小机场补贴、基建贷款贴息、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线航空补贴、安全能力专项资金。
我局认真梳理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分别汇总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两个省级行政单位的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目标自评表,并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审核。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新疆民航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了预算管理,结合自评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新疆民航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附件:2024年度新疆辖区民航发展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民航新疆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