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通航与2017年3月申请了CCAR-135部运行合格审定,云南监管局已经按照西南局指定对和谐通航开展了运行合格审定工作。今年飞标司颁布《小型航空器实施135运行的简化程序》(AP-135-002)之后,和谐通航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将原有审定变更为按照AP-135-002进行简化的CCAR-135审定。西南局指定云南监管局依据AP-135-002的要求,对和谐通航申请a类“空中游览运行”和b类“1-9座航空器载客运行”进行了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审定小组根据原有审定工作进展,结合FSOP小型135审定监察系统提供的检查单,于9月底顺利完成了和谐通航的审定工作。国庆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西南局李学利副局长代表管理局为和谐通航颁发了CCAR-135部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仅限小型航空器),批准其按照运行规范的项目实施运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