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预先飞行计划在规范运行秩序、提升运行效能等方面的作用,明晰各相关主体权责边界,健全预先飞行计划全流程管理制度,更好支撑民航协同运行工作开展,根据工作安排,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组织修订了《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CCAR-73,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求对《办法》修订稿的意见,请相关单位或个人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hw_wang@caac.gov.cn。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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