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已于3月26日公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章实施准备,民航局空管办组织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大纲—机坪管制(暂行)》,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请各单位针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22日前反馈我办邮箱。
联系电话:(010)64092682,邮箱:kgc@caac.gov.cn。
民航局空管办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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