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机场司 | |
| 发文日期:2026-01-09 | |
| 名 称:关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核定意见的公示 |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 部号: | |
根据《关于对参与民航专业工程设计市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的通知》,民航局组织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规和资质标准,对各企业自查证明材料进行研究核定,形成本次抽查核定意见,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1月15日前将前将有关情况及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审批大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行政审批大厅),并于封面注明“综甲企业抽查异议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专班邮箱(电子邮箱地址:zizhihecha@caac.gov.cn)。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民航局机场司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