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改革发展

1978.12-2012.11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大部制改革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200831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有利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推行大部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2009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将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范管理航空运输业、实施航空安全和空中交通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紧急航空运输任务等职责划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设12个职能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01名。

  2009年,各省、区、市航空安全监管办公室更名为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自324日民航天津安全监督管理局揭牌成立起,年内更名完毕。

  

  

  2008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民航局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