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聚焦:失去信用 寸步难行

  来源:《中国民航报》 

  

  

  日前,第二期《新增限制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公示名单(铁路、民航、证券期货领域)》名单公示期已满,共有458人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其中,新增因符合《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共381人。

  在381人中,民航局上报335人,主要涉及在飞机上寻衅滋事、在机场安检中堵塞、强占、冲击安检通道以及殴打他人、在机场安检中查出随身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等。

  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对于严重失信人而言可能仅仅是个开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醒公众,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这意味着严重失信人不仅出行受阻,在买卖交易、求职、创业等方面都有可能受到影响,可谓是寸步难行。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3月2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中央精神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5月1日起实施。

  《意见》规定,对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9种行为的旅客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一是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三是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四是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五是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六是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员、值机员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七是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八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九是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同时,为了帮助民众熟悉并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签署单位以及各航空运输(通用)公司、机场公司、民航有关协会,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利用“诚信活动周”、“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公益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介绍宣传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6月1日,民航局公布首批《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86人因“在机场安检中查出随身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而被予以行政处罚”“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登机而被予以行政处罚”等行为被列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自6月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为一年。

  第二期名单公示也已结束,381人自7月1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为一年。

  约束行为 值得点赞

  记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看到,自《意见》5月1日实施以来,税务、证券期货、民航、铁路等领域共有673人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乘坐火车和飞机。其中,421人因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意见》禁止的9类行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按照规定被列入《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一年内禁止乘坐民用航空器。

  限制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除了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外,网友也纷纷转发并评论。

  有网友称,《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公布,说明我国民航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民众遵守民航法规法规和减少非法干扰航空活动、规范民航活动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记者在新浪微博看到,网友“我也叫Lesilie”十分认可限制严重失信人乘坐飞机,并表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裴裴在学习”表示,那些无视规则的成年人再也不能以耍赖撒泼的方式逃脱惩罚,必须付出代价。“热血小子689”称,无理取闹者就应该列入黑名单,让他们寸步难行。还有网友呼吁类似严重失信人名单也应延伸到其他领域。

  据了解,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均发布了有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指导意见。截至2018年6月底,各部门共签署37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29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在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联合奖惩机制的建立情况,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效果不断显现,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亮点。

  “仅在法院执行领域,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对这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部门采取了联合惩戒措施,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孟玮说。

  据悉,国家发改委已启动“信易+”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将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并与政府部门和市场机构等共享共用,使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优惠便利的各类服务。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增加激励场景,丰富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守信获得感。正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所言,“让信用有价,守信受益,守信有感。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不仅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更要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共同维护 和谐民航

  《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公布可以帮助旅客树立遵守民航法规的意识,减少非法干扰航空活动的行为,对于维护民航运行安全,构建和谐民航、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行业内外联动、民航人和旅客齐心,才能实现文明乘机、高效出行、安全抵达。

  首先,认真贯彻法律法规,按照民航局公安局推进和深化“六严”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民航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规定,对于非法干扰民航活动的行为,从严从快处置,航空公司与机场共同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绝不姑息危害民航安全的行为。

  其次,按照真情服务的要求,在确保民航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传递。近年来,我国民航非法干扰事件频繁发生。不可否认,除了旅客自身原因外,也存在服务质量不足的问题。以航班延误为例,如果机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对旅客进行及时、有效、真诚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可以减少旅客的不文明和违法行为。一方面,航空公司与机场要加强对一线员工的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航空公司应通过优化飞机调配机制、加强飞机检修等措施,减少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提高航班正常率和旅客满意度。

  最后,加强对旅客的民航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旅客的安全意识,使旅客养成自觉遵守民航法律法规的习惯,自觉维护良好有序的乘机环境。政府部门应善于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民航法规、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乘机的出行理念;航空公司与机场则要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乘机安全常识和民航法律法规的宣传。(《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李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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