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备案制度,激发通航市场活力,东北管理局对《东北地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改,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反馈至邮箱:db_atc@163.com。
附件: 1.《东北地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2.修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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