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提出民航行业经济调节、财税、筹融资政策建议,拟订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实施。

    2、负责民航行业财务信息管理,定期分析、监测民航行业经济运行和效益,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3、负责民航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民航预算资金的使用和会计核算。

    4、负责民航非贸易非经营用汇管理。

    5、管理和组织实施局直属单位政府采购。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局直属企业国有资本金预算,解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7、负责对局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8、负责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相关业务工作。

    9、负责民航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民航各类专用发票、有价证券等财务凭证的管理。

    10、负责组织民航政府性基金征缴预算编制和使用监管。组织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项目评审工作。

    11、负责航空公司涉及安全运行的财务保障能力考核工作。

    1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监事会

    检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  预算管理处(综合处)
     审计监督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
     资金管理处
     机关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