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订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93号)、《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3〕20号)和《民航专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民航发〔2024〕31号)等有关规定,审核编制2026年民航通用航空、中小机场、安全专业项目和教育培训资金预算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财务司联系方式:010-64092825/64091724
民航局财务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