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 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民航局编制了《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通过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找所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民航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的履历、职责及变更情况;
    2、民航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3、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民航公约和双边协定;
    4、民航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5、民航行业统计数据、报告;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民航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实施依据、征收标准和收支管理情况;
    8、民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9、民航行政执法事项的主体、依据和程序,行政执法检查大纲以及实施情况;
    10、民航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民航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民航事故调查程序,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事故调查结论,受理安全事故(件)报告和举报的部门及值班电话;
    13、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4、信访、投诉、举报及行政复议受理部门的地址、联系方式及处理结果。
    (二)公开形式
    民航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www.caac.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等辅助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民航局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民航局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民航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民航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办公时间为8: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4091507
    传真:010-6409154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
    邮政编码:10071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公开信息时,申请人须填写《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民航局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民航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caac.gov.cn/)。
    申请中应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的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到民航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当面提交。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据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现场当面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民航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
    邮政编码:100710
    (3)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
    民航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2、受理申请
    民航局受理机构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后,先从形式上对《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对填写不正确或要件不完备的申请,通知申请人予以修正或补充;通过审核的申请,依据内容转有关部门具体办理。民航局受理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受理时限
    民航局对有效申请根据收到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在其中)。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民航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举报。
    监督部门: 监察部驻民航局监察局
    监督电话:010—6401323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邮  编:10071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民航局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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