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分類:通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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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文單位:機場司 | |
發文日期:2023-07-06 | |
名 稱:2023年度民航專業工程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相關問題答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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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民航專業工程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已順利啟動。近期多家單位就本次資質動態核查相關事宜進行諮詢。現統一答覆如下。
問題1:為什麼開展此次民航專業工程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
答:自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以來,民航業內申請各類建設資質的企業快速增加。與此同時,也有部分企業獲得資質後,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人員離職,無法持續滿足資質標準要求,已經不具備相應的工程技術能力,難以保障民航工程建設品質,影響飛行安全。這類企業還存在圍標、串標,影響行業市場秩序的風險,對此市場反應強烈。動態核查是確保建設企業在獲得資質後,持續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有效手段,以督促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在崗,保持應有的工程技術水準和管理能力,減少工程品質問題和事故發生風險。因此,有必要對企業的資質情況進行核查。
問題2:為什麼此次核查只針對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時間段內的貳級資質建築業企業?
答:本次是民航業內首次開展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近年來,設計、監理資質企業數量總體保持穩定,而建築業企業卻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五年時間裏,增加100余家,佔到總數近一半。考慮行政資源有限,本年度核查集中在此期間核準的貳級資質建築業企業。民航局將結合此次資質核查工作開展情況,逐步完善後續工作安排。
問題3:為什麼有些企業該被核查而沒被核查?
答:本年度的資質核查對像是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經住建部核準取得民航專業工程建築業貳級資質的企業。如本次核查工作存在對象名單疏漏,歡迎各單位和個人積極反映。聯繫電話010-64091861,郵箱地址為zizhihecha@caac.gov.cn。
問題4:此次核查標準是否過高?
答: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産、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本次核查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以《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為核查依據,未額外增加相關要求;同時,將嚴格按照《通知》確定核查範圍和安排開展工作,確保本年度資質核查工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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