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四:全力深化民航改革
来源:中国民航局2020-01-07 16:43 分享到: 字体: 打印本页

  推进各项政策举措有机衔接坚持1+10+N改革工作总体框架,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行业内外重点意见建议整体纳入改革方案。

  坚持针对重点改革任务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模式,确保推进改革协同高效。

  注重各项改革措施有机衔接、相互支撑,形成目标一致、行动同向、效果共振的工作格局。

  注重运用改革成果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改革成效,把深化民航改革的目标聚焦到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来。

  推动一批重点任务取得突破。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在全力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聚焦民航强国建设“转段进阶”新目标,准确把握“十四五”期间民航发展所处历史方位,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统筹兼顾、系统谋划,高水平编制好“十四五”规划。

  整合行业规划资源,做强行业规划机构,全面提升行业规划水平。

  加大通用航空“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快推进通航法规体系重构,做实“分类管理”,进一步降低通航企业运营的制度性成本。

  取消“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核准”行政许可,实施备案管理。在国家、军队、地方中发挥桥梁作用,协同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构建新型空域管理模式。

  支持大型城市1+N通用机场建设模式,支持地方政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备常设口岸功能的通用机场。

  鼓励支线机场增强对通航业务服务功能,加快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保障通用航空飞得起来、飞得顺畅。坚持审慎包容监管,扶持无人机新业态在通用航空领域的应用。 

  全面落实加压、减负、撑腰、充电要求。把基层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作为完善民航治理体系、提升民航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针对各监管局反映的129个需求,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措施,切实加强监察员资质能力建设,改善监管一线履职尽责的条件和环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应用,着力发挥预算绩效导向作用。

  优化市场环境,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研究出台机场特许经营权管理政策。

  稳步推进局属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要求,理顺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关系,探索公益类企业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改革路径,加快推进民航高校国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

  推进完成中国航协、机场协会与民航局脱钩工作,促进各协会治理规范、行为自律,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管,研究出台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在行业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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