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局出臺“行業信用管理實施細則”
       為加強華北民航行業信用文化建設,維護民用航空活動秩序,落實民航行業信用管理具體要求,華北局于近日印發實施了《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行業信用管理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主要以《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為制定依據,緊密結合華北局安全監管工作實際,重點對信用管理程式進行了細化明確,增強可操作性。《實施細則》共4章21條,13個附件,主要規定了嚴重失信行為種類及其認定部門和資訊記錄的主體;對華北局信用資訊採集、認定、移除、修復、變更、異議處理等程式及信用資訊記錄的使用進行了明確。《實施細則》還包含了涵蓋信用管理內部流轉以及外部處理各環節的13類法律文書,為實施“民航信用管理”提供了規範的程式。
       華北局將結合行業監管模式調整改革工作,積極貫徹落實民航信用管理有關制度要求,切實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促進行業監管工作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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