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監管局對察爾湖通航開展CCAR91部運作合格審定
       近日,內蒙古監管局對內蒙古察爾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開展CCAR91部運作合格審定。
       內蒙古察爾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申請運作種類為一般商業,審定組嚴格按照《CCAR-91運作合格審定程式》(AP-91-FS-2015-01)及FSOP系統工作流程要求,對公司維修管理説明《維修工程手冊》、運作規範等文件在FSOP系統線上開展CCAR91部通航運作合格審定文件審查、驗證檢查。按照《關於下發通航維修法規要求釋義和改進監管方式要求的通知》(民航飛發〔2017〕5號)“航空器投入運作前適航性檢查”,鋻於公司沒有授權的維修監督委任代表,監察員承擔起航空器投入運作前適航性檢查工作,現場檢查了Aurora飛機“三證”、機載設備、維修記錄以及適航指令執行情況等,確認了Aurora飛機維修實施方式和維修管理方式。
       內蒙古監管局將嚴格落實民航局最新通航管理要求,按照    “放管結合、以放為主”促進通航發展的方針,支援轄區通航事業持續、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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