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監管局以查促改推動包頭機場安全管理水準提升
       11月27日至28日,依據年度檢查計劃,內蒙古監管局由航安辦、機場處、運輸處等專業監察員組成檢查組對包頭機場及駐場單位開展了綜合安全檢查。根據檢查情況,針對薄弱環節,檢查組分別就安全意識養成、落實安全責任、加強“三基”建設、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冬季運作保障、突出問題整改等六個方面向包頭機場及油料、維修單位提出具體要求,以促進包頭機場整體安全管理水準提升。
       針對安全意識養成,要求各單位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建立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把握安全發展規律,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形成上下共識的企業安全文化,樹立安全底線思維,通過層層傳導,將安全理念貫徹到每一位員工。針對落實安全責任,要求各單位紮實開展安全自查工作。通過培訓、學習交流等多種手段,加強對規章和工作程式以及SES系統的學習,提高各級員工的手冊、程式意識。充分發揮安全管理體系作用,掌握先進安全管理工具和方法,將安全管理體系作為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的有力抓手。
       針對“三基”能力建設,要求各單位認真分析行業特點、搜尋自身薄弱環節,利用有針對性的措施和手段,解決基礎不牢、基本功不紮實、基層工作不到位等情況。針對應急處置能力偏弱,要求各單位通過認真研究行業案例,分析提煉有價值經驗,適時開展演練和培訓,切實提高各層級人員應急處置能力。針對冬季運作保障工作。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近期局方關於冬季安全運作保障相關電報精神,抓好貫徹落實。針對此次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分析、舉一反三,分析深層次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對於暫時無法完成整改的問題,在規章允許範圍內研究制定好緩解風險的措施和方案。
       監管局將持續跟蹤關注包頭機場運作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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