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華北局針對烏茲別克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航班正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行政約談。華北局運輸處、空管處、北京局運輸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監察員,烏茲別克航空公司中國區首席代表等參加了約談。
烏茲別克航空公司在2018年7月、9月、10月、11月及12月份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中,年內累計五次在同類型外國航空公司放行正常率排名中列最後一位,受到通報批評,華北局依據考核相關規定,為警示問題、分析原因、督促改進,決定對其進行行政約談。這也是自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工作實施以來,華北局就航班正常問題第二次約談烏茲別克航空公司。
約談中,烏茲別克航空公司對造成航班延誤的主要原因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的改進措施,烏茲別克航空公司首席代表承諾將儘快採取措施,切實扭轉航班正常性持續偏低的不利局勢。華北局及北京局對該公司在加強航班運作保障監督、旅客宣傳引導、溝通協調等方面進行了提示,要求其眼睛向內,從航班運作的源頭著手,從責任落實入手,抓好航班正常工作。
最後,華北局運輸處負責人對約談情況進行了總結:一是烏茲別克航空公司要切實提高對航班正常工作的重視,持續的航班正常水準走低不僅會影響公司在首都機場的運作效率及服務品質同時也會影響公司後續在北京“一市兩場”轉場投運期的資源協調工作;二是正確做好航班組織保障工作,從航班運作保障的全鏈條上,加強每個環節的監控與保障;三是嚴格後續整改落實,針對此次行政約談中涉及的整改事項,公司應于1月底前制定並上報為期三個月的《整改計劃進度表》,明確整改內容、標準和完成時限,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整改任務落實情況和效果報華北局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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